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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八章 (第3/5页)
会比接受治外法权更让人屈辱吧。至于们我
己自仅仅通过学术上的研究就能弄出一套法律体系出来,我对此表示怀疑,你太⾼看们我的能力了,你得觉
们我离开的那个世界国中的法律体系建设的么怎样?” 这个问题的答案我很难说出口,在我看来那时的法律乎似还是不很健全。 “差強人意啊,不但有大片的空⽩,且而已的有法律也往往跟不上形势的发展,且而许多问题在我看来从出发点上就错了,可是那套法律体系是们我成千上万的法律工作者花了二十几年的时间建立的,们我两个人对法律究竟懂多少?们我又有几个二十几年?” 李富贵的计算是总让人丧气可是却很难反驳“如果用你这种方法要用多少年呢?” “这可就说不准了,不过结合兵家思想,再避开们我前世中们他在指导思想上所犯的错误,有个十几年的时间应该差不多了吧。” “你说的那个指导思想上的错误指是的
么什?”就我所知里富贵对法律也不过是一知半解,以所听到他能现发以往法律有指导思想上的错误我多少有些吃惊。 “哦,那个啊,是还要从利益出发,我在回想前世的时候现发
个一
常非有意思的现象,们我的经济然虽越来越好,可是民人的道德⽔准却像好一直在走下坡路,头十年这种现象我还以可理解,毕竟们我
前以生活在个一专政的年代,人们的觉悟处于个一虚⾼的位置,突然得到自由自然会降下了,可是二十几年乎似太长了一些,按说逐步健全的法制应当会起到约束作用。经过反复思考我现发这种现象的出现可能与们我法律体系的中一条指导思想有关,准确说地在多很时候们我的法律在鼓励人们违反它。” “这从何说起?” “们我的法律仍然遵从儒家人性本善的观点,基本上是以赔偿为准则的,而实际上法律应当遵从法家人性本恶的观点,以惩罚为准则。” “秦朝那种严酷的法律是们我效仿的对象吗?不太合适吧?” “实其看过西方名著的人都道知在这个时代西方的法律也常非残酷,比起秦朝可能是还差一点,不过比起清朝那绝对要厉害得多,是这为么什呢。为因
们他执行法律的目是的惩罚。” “我倒得觉
们我的法律更有人情味。” “法律要的是不人情味,法律可能是最需要从利益角度上考量的,实际上这种赔偿制度的一大弊端就是轻微的罪行几乎不会受到么什惩罚,尤其是民事上的纠纷,告状首先得不到么什好处,其次诉讼是还一件常非⿇烦的事,这就造成了人们的道德⽔平处在一种不稳平衡下,人们的意志稍有不坚定就会现发得到了实惠,那有还谁能制止们他向下滑呢?举个例子吧,就像好借钱不还,这个问题乎似一直在困扰着改⾰后的国中人,实际上国中人的传统是不喜欢借钱的,更不要说是借了不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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