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二二七章虫混沌劫口的遭遇 (第3/4页)
点的话。那滔天巨狼将会毫不留情的打在他的身上。只见那巨狼轰地一声。击在欧阳刚才所在的地方。方圆几丈都是其攻击范围。整个落袈山又是一阵晃荡。 待巨狼消失后。欧阳刚才所站的地方也消失了。代替它的乃是那蔚蓝的海水。落袈山山脚的那一块方圆百丈的地方。竟然硬生生的被这巨狼给击沉了下去。欧阳看着那里目瞪口呆。再一次地怀疑自己带炼妖壶出去地决定是对还是错。 巨狼平息后,一道璀璨的光芒自海底升起。一出海面,便迅速化为一道流星。飞快地冲向站在半山腰的欧阳。在欧阳还没反映过来之前。隐入了他的体内。 那道光芒刚刚隐入欧阳体内。接着便在他识海里出现一个宫装打扮地十。七岁的貌美少女。那少女出现后。兴奋的跟器灵打了个招呼。然后冲着发呆的欧阳娇啐道:“还凡么呆啊?你要是不想让人发现的话。那就赶紧走。 我弄出这么大动静。还有最后的那道光芒。傻子也知道有异宝出世了。你要是不怕麻烦。你就呆在这。我很乐意看热闹的。咯咯!你看。菩驼山那边已经来人了。你要是再不走。可就走不了了。呵呵!” 欧阳无奈的摇了摇头。回过神,看了一眼那正在逼近的光芒。叹了口气。神识迅速锁定腾胜天的中心城玉隆城。一个五行挪移。闪了过去。 就在欧阳消失后。数道身影出现在欧阳刚才站立的地方。为首的竟然是观世音菩萨。她疑惑的打量了一下四周。并没有发现什么。过了一会儿。转身对身后人吩咐道:“交代下去。查一下近段时间出现在腾胜天的修道之士。特别是在南海附近出现过的。一有消息立即告诉我。 异宝出世。显然是被别人先一步而得。在我道场区域得到异宝。又能躲过本尊的追踪,显然乃修为高深之士。你们要小心查探。切不可卤莽行事。去吧。本尊亲自去一趟灵山。要把这件事禀告我佛如来。” “是,菩萨。“身后几人应声领命。接着便直接瞬移而去。观世音菩萨待他们走后。再一次的利用神识查看了一下。毫无所获后。也直接往玉隆城闪去。 就在观世音离开不久。整个落袈山热闹了起来。接二连三的出现修行之士。有四梵天的修佛者。也有尚且停留在四梵天的修道者。一时间。落袈山出现异宝的消息顿时传遍整个仙界。至于这异宝被谁得了去。众说纷纭。却是谁也没有真的见过。 在落袈山出现异宝后的几天。四梵天涌进了大量的修行之士。特别是腾胜天。几乎人满为患。每天出现在落袈山上地修行之士数以万计。落袈山。这个跟菩驼山一母同胞的贫瘠之山。再一次扬名仙界。 这几天,落袈山闹的沸沸扬扬。欧阳也是知道的。不过他现在已经不在腾胜天了。当天他施展大挪移来到玉隆城后。没有做丝毫的停留。直接通过传送阵到了常融天。现在的他正在去往灵山的路上。 “我说丫头。你出来就出来吧。搞那么大动静干吗?你看看。你,看看。因为你。现在闹的沸沸扬扬地。唉!老老实实出来就成了。非得耍眩。好在我走的快。要不然。非被堵在那里不可。”一边走着。欧阳在识海里跟炼妖壶和器灵聊着天。 小丫头小嘴一撅。满脸的不服气:“咋了?在哪呆了几万年。好不容易出来了。那还不得热闹热闹。哼!反正你又没啥事。管那么多干吗?对了。我那阵势你想出破解的办法没?咱可说好地哦。你要是破解不了,你就是大狗熊。咯咯!” 欧阳顿时眉头皱了起来。炼妖壶布下的那阵势还真让欧阳伤透了脑筋。都好几天了,到现在为止也只是想出那八百。十一个阵势的破解办、法。至于主阵的破解办法。那是一点头绪都没有。 看见小丫头在嘲笑自己。欧阳心中一怒。狠狠的说道:“哼!你看着吧。我非把你那破阵给破了不可。嘿嘿!等我破了你那破阵。我就是你的主人了。看你还敢对我这样。哈哈哈…”小丫头才不相信他能破的了她花了近万年才想出来地阵势呢。看见欧阳在自吹自擂。小丫头十分鄙视的看了他一眼。不在理他。转而跟在一旁看笑话的器灵聊天去了。 欧阳笑了半天。见人家根本就没啥反映。一副鄙视自己的样子。不由的感到无趣。嘿嘿两声干笑。也不打搅他们兄妹聊天。退出了识海。专心赶路。 灵山,乃天下修佛者的最高所在。灵山。象征着所有修佛者的精神支柱。更是所有修佛者抬首仰望。顶礼膜拜的地方。 整个灵山。除了现在佛和未来佛。就只有四大菩萨可以自由出入。当然了。整个仙界还有几个人能随时出入这修佛者灵魂地象征一 灵山。 欧阳到达灵山地时候。早就候在那里的阿南和珈叶恭恭敬敬的把他迎上了大雷音寺。欧阳也不奇怪。作为四梵天的第一人。佛宗地最高领导者。如果不知道自己来了。那才奇怪呢。对于阿南和珈叶那副恭敬的模样。欧阳也是心安理得的受了。 再怎么说他现在乃是仙界的玉皇大帝。整个仙界都该归他管辖。释迦牟尼只是一个宗派之主而已。而阿南和珈叶更不用说。作为释迦牟尼的徒弟。这两人更没有资格跟欧阳比什么了。虽然这两人在整个宇宙也是很有名的。 见到释迦牟尼。二人简单的客套了一下。欧阳便直接道出了来意。这让释迦牟尼大为惊诧。虽然早就知道这位新任的玉皇大帝的雄心壮志。也知道他来这里的真实用意。可临了待对方直接说出来。还是让释迦牟尼的大脑出现了短暂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