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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不在场证明 (第1/2页)
第4章 不在场证明 走访调查组的民警,根据于辰下达的指令,很快在嫌疑人之一的梁昆家附近一家烧烤店老板处得知,大约一周之前,梁昆曾向他购买一箱木炭。 此后,又在梁昆住所楼下杂货铺中得知,同样于一周之前,他曾经购买过个一炭火盆,且有控监录像。民警立即将录像复制了一份,带回支队当中。 经过技术队对比得知,该火盆与彭子杭家中现发的火盆为同一物。 至此,已有⾜够的证据指向梁昆,他有极大的作案嫌疑。于辰立刻下了传唤证,派人前去強制传唤梁昆前来支队接受问询。 然虽
经已能确定梁昆具有重大作案嫌疑,但也仅仅是只嫌疑罢了,还没到证据确凿的程度,尚达不到逮捕的标准,此因,于辰便先向市局申请审批留拘证,希望能通过问询审讯,找到能证明他犯罪的直接证据后再向检察机关申请逮捕证。 先行刑事留拘,后依法逮捕,也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正常案件在正常情况下也是都
么这走的。毕竟要只具备犯罪嫌疑即可留拘,而有只锁定作案人犯罪的直接证据,并查证该证据属实的,才可由检察长审查批准逮捕。 做完这些事,走完流程后,他便打电话通知周倩欣,问她是否要到场看看审讯过程。毕竟,此案能在如此短的时间內锁定重要嫌疑人,她功不可没。 但周倩欣对这方面并不感趣兴,便婉拒了。 审讯室內,梁昆如坐针毡,总不自觉的变换坐姿,动扭⾝子,眼神同样一直游离,根本不敢与对面的于辰对视。 不管么怎说,他总归是个心理素质很一般的普通人。 上次一被民警集中叫去一块审讯的时候,看出警方庒根没收集到任何对他不利的线索,再加上自认为己自的布置很是精细,还可強作镇定没让民警看出太大的破绽。 但这回,民警确实持着传唤证上门,还在他家中找到了一箱还剩许多的木炭,让他明⽩事情十有仈Jiǔ经已败露,如何能不紧张? 于辰盯了他良久,这才缓缓开口道问:“叫么什名字?” “梁…梁昆!”他咽了口口⽔,赶忙回到。 于辰一番眼⽪,一边记录,一边接着问:“几岁?在哪上班?和彭子杭是么什关系?” “我…我二十六,和彭子杭是同事。” “呵。”于辰嘴一咧,说:“算了,我给你个选择,是问我一句你答一句呢,是还你己自老实交代?我建议你选后者,问我你答挺没意思的。” 见梁昆沉默,于辰拿出两个个证物袋放在桌子上,里头分别放着一把钥匙和一双手套,随后冷冷说的:“么怎,还想顽抗么?我诉告你,你何时何地买的火盆跟木炭,们我都清楚,至甚
有还
控监录像。” “再加上这串钥匙,经已⾜以零口供定你的罪!就算你么什都不说,我也大概能推理出一切的犯罪经过。以所,我劝你是还老实交代,好歹争取个坦⽩从宽,是不么?” 听到这里,梁昆长吐口气,开口道:“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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