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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十六昭十三年 (第4/9页)
援师,此谓荡侯等五子伐徐师,故杜云前年围徐之师。 吴人败诸豫章,获其五帅。定二年,楚人伐吴师于豫章。吴人见舟于豫章,而潜师于巢,以军楚师于豫章。又柏举之役,吴人舍舟于淮汭,而自豫章与楚夹汉,此皆当在江北淮⽔南,盖后徙在江南豫章。○五帅,所类反,谓荡侯、潘子、司马裻、嚣尹午、陵尹喜五人。见,贤遍反。汭,如锐反。平王封陈、蔡,复迁邑。复九年所迁邑。 [疏]注“复九年所迁邑” ○正义曰:成十五年“许迁于叶”九年传云“迁城⽗人于陈”“迁方城外人于许”今“复迁邑”则许还复叶方城外与城⽗人各复其本。 致群赂,始举事时所货赂。○赂音路。施舍宽民,宥罪举职。举职,脩废官。○宥音又。召观从,王曰:“唯尔所欲。”观从教子⼲杀弃疾,今召用之,明在君为君之义。○为,于伪反。对曰:“臣之先,佐开卜。”乃使为卜尹。佐卜人开⻳兆。使枝如子躬聘于郑,且致犨、栎之田。犨、栎,本郑邑,楚中取之。平王新立,故还以赂郑。○栎,力狄反。事毕,弗致。知郑自说服,不复须赂故。○说音悦。复,扶又反,下将复使同。郑人请曰:“闻诸道路,将命寡君以犨、栎,敢请命。”对曰:“臣未闻命。”既复,王问犨、栎。降服而对降服,如今解冠也,谢违命。曰:“臣过失命,未之致也。”王执其手曰:“子毋勤。姑归,不穀有事,其告子也。”王善其有权,有事将复使之。○毋音无。 [疏]“臣过”至“致也” ○正义曰:言臣罪过,漏失君命,遗忘之,未之致与也。○子毋勤。 ○正义曰:言子毋以见使为勤劳。 他年,芋尹申亥以王柩告,乃改葬之。初,灵王卜曰:“余尚得天下。”尚,庶几。○极,其久反。 [疏]“尚得天下” ○正义曰:谓得为天子也。 不吉,投⻳诟天而呼曰:“是区区者而不余畀,区区,小天下。○诟,本又作询,呼⾖反,徐许右反。呼,火故反。畀,必利反,徐甫至反,与也。余必自取之。”民患王之无厌也,故从乱如归。初,共王无冢適,冢,大也。○厌,于盐反。共音恭。適,丁历反,下无適音同。有宠子五人,无適立焉。乃大有事于群望,群望,星辰山川。 [疏]注“群望星辰山川” ○正义曰:《楚语》云:“天子遍祀群神,诸侯祀天地、三辰及其土之山川。”孔晁云:三辰,⽇、月、星也。祀天地,谓二王后也;非二王后,祭分野、山川而已。又元年传云:“辰为商星”“参为晋星”是诸侯得祭分野之星,知此群望是星辰山川也。于十二次鹑尾为楚,当祀翼轸之星及其国內山川。哀六年传曰:“江、汉、雎、漳,楚之望也。”其山盖荆山、衡山之类。 而祈曰:“请神择于五人者,使主社稷。”乃徧以璧见于群望曰:“当璧而拜者,神所立也,谁敢违之?”既乃与巴姬密埋璧于大室之庭,巴姬,共王妾。大室,祖庙。○徧音遍。见,贤遍反,下注微见同。巴,必加反。埋,亡皆反。大室音泰。 [疏]“徧以璧” ○正义曰:谓以一璧徧见诸神,若神各一璧,乃多明无不当其上。 ○注“巴姬共王妾” ○正义曰:知者,襄十二年传云:“楚司马子庚聘于秦,为夫人宁,礼也。”彼秦女是夫人,明巴姬是妾。 使五人齐,而长⼊拜。从长幼以次拜。○齐,侧皆反,本又作斋。长,丁丈反,注及下同。康王跨之。过其上也。○跨,苦化反。灵王肘加焉。子⼲、子晳皆远之。平王弱,抱而⼊,再拜,皆厌纽。微见璧纽为以审识。○肘,中九反。远,于万反。厌,于甲反,徐又于辄反。纽,女九反。识,申志反,又如字。斗韦⻳属成然焉,如其将立,故讬其子。○属音烛。且曰:“弃礼违命,楚其危哉。”弃立长之礼,违当璧之命,终致灵王之乱。子⼲归,韩宣子问于叔向曰:“子⼲其济乎?”对曰:“难。”宣子曰:“同恶相求,如市贾焉,何难?”宣子谓弃疾亲恃子⼲,共同好恶,故言如市贾同利以相求。○贾音古。好恶并如字,又上呼报反,下乌路反,下皆仿此。对曰:“无与同好,谁与同恶?言弃疾本不与子⼲同好,则亦不得同恶。取国有五难:有宠而无人,一也;宠须贤人而固。有人而无主,二也;虽有贤人,当须內主为应。○应,应对之应。有主而无谋,三也;谋,策谋也。有谋而无民,四也;民,众。有民而无德,五也。四者既备,当以德成。子⼲在晋十三年矣,晋、楚之从,不闻达者,可谓无人。晋楚之士从子⼲游,皆非达人。族尽亲叛,可谓无主。无亲族在楚。无衅而动,可谓无谋。召子⼲时,楚未有大衅。○衅,许靳反。为羁终世,可谓无民。终⾝羁客在晋,是无民。亡无爱徵,可谓无德。楚人无爱念之者。 [疏]“亡无爱徵” ○正义曰:子⼲之亡,楚人无爱念之徵验也。 王虐而不忌,灵王暴虐,无所畏忌,将自亡。楚君子⼲涉五难以弑旧君,谁能济之?言楚借君子⼲以弑灵王,终无能成。有楚国者,其弃疾乎!君陈、蔡,城外属焉。城,方城也。时穿封戌既死,弃疾并领陈事。苛慝不作,盗贼伏隐,私欲不违,不以私欲违民事。○苛音何,本或作荷,音同,下同。慝,他得反。民无怨心。先神命之,先神谓群望。 [疏]“先神命之” ○正义曰:楚国既封,即有三望。三望起于先代,故曰先神。 国民信之,羋姓有乱,必季实立,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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