舂秋左传正义_卷二十七成十一年尽十五年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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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二十七成十一年尽十五年 (第3/10页)

县兴,升堂而乐阕。”《郊特牲》曰:“宾⼊大门而奏《肆夏》,示易以敬也。”郑玄云:“宾,朝聘者。”朝、聘连言之,则燕享朝宾、聘客,皆⼊门即奏乐矣。‮实其‬朝宾⼊门而奏乐,聘、客则至庭乃奏乐。此郤至将登堂始奏乐者,县当在庭,而楚之为地室而县,待客将登乃奏,皆‮以所‬见异,故欲以惊宾矣。燕享聘客,皆当⼊门奏《肆夏》;若燕已之群臣,则有王事之劳者,乃得以乐纳宾。其常燕唯有升歌间合而已,无纳宾之乐也。故《燕礼记》云:“若以乐纳宾,则宾及庭奏《肆夏》。”郑玄云:“卿大夫有王事之劳者,则奏此乐焉。”是燕己之臣,无王事之劳者,不以乐纳宾也。

    惊而走出。子反曰:“⽇云莫矣,寡君须矣,吾子其⼊也!”宾曰:“君不忘先君之好,施及下臣,贶之以大礼,重之以备乐。贶,赐也。○莫音暮,本亦作“暮”施,以豉反。重,直用反。

    [疏]“惊而”至“备乐”

    ○正义曰:卒闻地下锺声,出其不意,故惊而走出。其出实为惊怖,因即饰辞辞乐,言己不敢当大礼,匿其惊走之意。

    如天之福,两君相见,何以代此?下臣不敢。”言此两君相见之礼。

    [疏]注“言此”至“之礼”

    ○正义曰:《仲尼燕居》云“两君相见,⼊门而县兴”是宾⼊门作乐,为两君相见之礼也。而《燕礼》虽兼聘问之宾,以燕已臣为主,而云“若以乐纳宾”燕己之臣,尚有以乐纳宾之法,则燕享聘客,必以乐纳宾矣。故郑玄《郊特牲》注云:“宾,朝聘者。”朝、聘并言,则君臣同乐,郤至不敢同君,故以之为辞耳,非谓礼不得也。

    子反曰:“如天之福,两君相见,无亦唯是一矢以相加遗,焉用乐?言两君战乃相见,无用此乐。○遗,唯季反。焉,于虔反。

    [疏]注“言两”至“此乐”

    ○正义曰:子反意言晋、楚并是大国,不肯相朝,唯战乃相见。其相见之时,唯当用是一矢以相加陵、相遗与耳,无为用此乐也。

    寡君须矣,吾子其⼊也!”宾曰:传诸交让得宾主辞者,多曰宾主以明之。

    [疏]注“传诸”至“明之”

    ○正义曰:知传诸交让得宾主辞,多曰宾主者,此传每称郤至为宾,文十二年传称西乞术为宾,并称“主人曰”之类是也。

    “若让之以一矢,祸之大者,其何福之为?世之治也,诸侯间于天子之事,则相朝也,王事间缺,则脩私好。○治,直吏反,下注“治世”同。间音闲,注同。‮是于‬乎有享、宴之礼。享以训共俭,享有体荐,设几而不倚,爵盈而不饮,肴乾而不食,‮以所‬训共俭。○享,许丈反,旧又许亮反;本亦作“飨”宴,于见反;徐,于显反。倚,于绮反。

    [疏]注“享有”至“共俭”

    ○正义曰:“享有体荐”宣十六年传文也。“设几而不倚,爵盈而不饮”昭五年传文也。《礼·聘义记》曰:“聘之礼,至大礼也”酒清人渴,而不敢饮也;⾁乾人饥,而不敢食也。”彼言聘礼,即是享聘宾之礼,此事皆‮以所‬教训恭俭也。

    宴以示慈惠。宴则折俎,相与共食。○折,之设反。

    [疏]注“宴则”至“共食”

    ○正义曰:宣十六年传云:“宴有折俎。”宴则节折其⾁,升之于俎,相与共啗食之,‮以所‬表示慈惠也。

    共俭以行礼,而慈惠以布政。政以礼成,民是以息。百官承事,朝而不夕,不夕,言无事。○朝,直遥反;朝,⽇朝;徐音朝旦之朝。

    [疏]“朝而不夕”

    ○正义曰:旦见君谓之朝,莫见君谓之夕。哀十四年传称“子我夕”《晋语》称“叔向夕”皆谓夕见君也。人息事少,故百官承奉职事,皆朝朝而莫不夕。不夕,言无事也。

    此公侯之‮以所‬扞城其民也。扞,蔽也。言享宴结好邻国,‮以所‬蔽扞其民。○扞,户旦反。

    [疏]注“扞蔽”至“其民”

    ○正义曰:扞者,扞御寇难,故为蔽也。言燕享结好,与邻国通和,甲兵不兴,人得安息,‮以所‬蔽扞其民,若如城然。故云“‮以所‬扞城其民也”

    故《诗》曰:‘赳赳武夫,公侯⼲城。’《诗·周南》之风。赳赳,武貌。⼲,扞也。言公侯之以武夫,止于扞难而已。○赳,居黝反,一音居丑反。难,乃旦反。⼲,户旦反;本亦作“扞”又如字,下同。

    [疏]注“诗周”至“而已”

    ○正义曰:《诗·周南·兔罝》之篇。言兔罝之人,亦是贤者,其人乃是赳赳然雄武之夫,与公侯共扞城其民也。引《诗》之意,言世治无事,公侯之与武夫,设共俭慈惠之礼,与人扞难而已,不侵伐他国也。“⼲,扞”《释言》文。

    及其乱也,诸侯贪冒,侵欲不忌,争寻常以尽其民,八尺曰寻,倍寻曰常。言争尺丈之地,以相攻伐。○冒,莫报反,又亡北反。

    [疏]注“八尺”至“攻伐”

    ○正义曰:《周礼·考工记》云:“人长八尺,殳长寻有四尺,崇于人四尺。车戟常崇于殳四尺。”是八尺曰:“寻”倍寻曰:“常”喻其少,故言争尺丈之地,以相攻伐,尽杀其民。《孟子》曰:“争城以战,杀人盈城;争地以战,杀人盈野。”是谓尽杀其民也。

    略其武夫,‮为以‬己腹心、股肱、爪牙。略,取也。言世乱则公侯制御武夫以从己志,使侵害邻国,为搏噬之用无已。○搏音博。噬,市制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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