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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十八起二十七年尽二十八年 (第4/12页)
8236;不信,无乃不可乎?夫诸侯望信于楚,是以来服。若不信,是弃其以所服诸侯也。”固请释甲。子木曰:“晋、楚无信久矣!事利而已。苟得志焉,焉用有信?”大宰退,大宰,伯州犁。告人曰:“令尹将死矣,不及三年。求逞志而弃信,志将逞乎?志以发言,言以出信,信以立志,参以定之。志、言、信三者具,而后⾝安存。信亡,何以及三?”为明年子木死起本。 [疏]“志将”至“三及” ○正义曰:“志将逞乎?”言其不得逞也。在心为志,出口为言,志有所之,言乃出口,故志以发言也。与人为信,必言以告之,故言以出信也。于人有信,志乃得立,故信以立志也。人之处⾝于世,常恐不得定安。参即三也,言也,信也,志也。三者俱备,然后⾝得定安。欲安其⾝,用此三者以定之。信亡则志不立,失志必死不久,何以得及三年? 赵孟患楚衷甲,以告叔向。叔向曰:“何害也?匹夫一为不信,犹不可,单毙其死。单,尽也。毙,踣也。○单音丹,注同。毙,婢世反。踣,蒲北反。 [疏]“匹夫”至“其死” ○正义曰:匹夫谓贱人也。贱人一为不信犹尚不可,况国卿也?不信之人尽踣其死,言无得生者。前覆曰踣,谓倒地死也。 若合诸侯之卿,为以不信,必不捷矣!食言者不病,不病者,单毙于死。 [疏]“食言者不病” ○正义曰:不病者,不唯病害而已,必至于死也。言之用不,若食之消散,故谓无信为食言也。 非子之患也。楚食言当死。晋不食言,故无患。夫以信召人,而以僣济之,济,成也。○僣,子念反,不信也。必莫之与也。安能害我?且吾因宋以守病,为楚所病,则欲⼊宋城。则夫能致死。与宋致死,虽倍楚可也。宋为地主,致死助我,则力可倍楚。○夫如字,或音扶。子何惧焉?又不及是。曰弭兵以召诸侯,而称兵以害我,称,举也。 [疏]“夫能”至“及是” ○正义曰:夫,谓宋也。宋能致死助我,今晋师与宋致死,不但唯敌于楚,虽更力倍于楚可也,子何须惧焉?又想楚人之情,不应及是之恶。 吾庸多矣,非所患也。”晋独取信,故其功多。 季武子使谓叔孙以公命,曰:“视邾、滕。”两事晋、楚则贡赋重,故欲比小国。武子恐叔孙不从其言,故假公命以敦之。 [疏]注“两事”至“敦之” ○正义曰:案传上文,六月,戊申,叔孙豹至。丁卯,向戌如陈,从子木成言于楚。子木乃请晋、楚之从交相见,则叔孙发鲁之时,未有此交相见之议也。子木既有此请,季孙在国闻之,季孙使谓叔孙者,使人就宋谓之也。于时季氏专鲁国之利害,季孙所量自虑两属,贡赋必重,疑邾、滕将为人之私,故令豹比视小国。此直季孙意耳,非公意也。若是馀人为使,季孙以已意命之,无敢违者,但叔孙彊直,季孙所惮,告以己意,恐不见从,故假称公命以敦劝之,望其敬公命而遂已志也。《长历》丁卯是六月二十一⽇也。辛巳是七月五⽇也。丁卯已有此议,辛巳方始结盟,则叔孙既得公命,其去盟⽇犹远,反鲁覆请⾜得往来。但叔孙知非公命,不复更请,临盟则率巳之意自从所欲。故《释例》云:“豹不登朝固请,受命而行,邾滕降次,事非机危,既不驰请,又不辞会,率意改命,失命之甚。”是言其间⾜得反请,而叔孙不请,故责之也。 既而齐人请邾,宋人请滕,皆不与盟。私属二国故。○与音预。叔孙曰:“邾、滕,人之私也。我,列国也,何故视之?宋、卫,吾匹也。”乃盟。故不书其族,言违命也。季孙专政于国,鲁君非得有命。今君唯以此命告豹,豹宜崇大顺以显弱命之君,而遂其小是,故贬之。 [疏]注“季孙”至“贬之” ○正义曰:季孙专政于国,鲁君非得有命。此以公命,非公可知,叔孙亦知非公命,故不肯从之。实其叔孙违命,止违季孙意耳。但季孙假以公命谓之,叔孙虽內知非公,而其辞称公,即须从命。叔孙既得此命,宜应內自思省,我君由来无命,今君唯以此命命我,事虽非理,亦宜听从。如是则敬君之情深矣。豹宜崇此大顺之道以显弱命之君,而乃校计公言是非,不肯同于小国。遂其小是以忘大顺,故贬之。此义至妙,唯杜始得之矣。贾逵云:“叔孙义也,鲁疾之非也。”服虔云:“叔孙欲尊鲁国,不为人私,虽以违命见贬,其于尊国之义得之。”案经去其族,是文贬也。传言“违命”是实恶也。贾、服违经反传,背左氏,异孔子。孔子贬之,贾逵赏之。丘明言其“违命”服虔善其尊国,是不以丘明之言解《左传》,不以孔子之意说《舂秋》也。 晋、楚争先。争先歃⾎。晋人曰:“晋固为诸侯盟主,未有先晋者也。”楚人曰:“子言晋、楚匹也,若晋常先,是楚弱也。且晋、楚狎主诸侯之盟也久矣!狎,更也。○先晋,悉荐反,或如字。狎,户甲反。更音庚。 [疏]“且晋”至“久矣” ○正义曰:陈、蔡、郑、许,乍南乍北。成二年,楚公子婴齐为蜀之盟,诸夏之国大夫皆在,是晋、楚更代主诸侯之盟,实久也。 岂专在晋?”叔向谓赵孟曰:“诸侯归晋之德只,只,辞。○只,之氏反。非归其尸盟也。尸,主也。子务德,无争先!且诸侯盟,小国固必有尸盟者。小国主辨具。○辨,⽪苋反。 [疏]注“小国主辨具” ○正义曰:盟实大国为主,而此云小国主盟,知其主辨具也。哀十七年“公会齐侯,盟于蒙。孟武伯问于⾼柴曰:‘诸侯盟,谁执牛耳?’季羔曰:‘鄫衍之役,吴公子姑曹;发阳之役,卫石魋。’武伯曰:‘然则彘也。’”所言主辨具者,如彼执牛耳之类,皆小国主备之法。当小国执牛耳,鄫衍、吴公子执之者,于时吴为盟主,夷不知礼,故自使其人执之也。盟法,大国制其言,小国尸其事。此盟争先歃,不争主备,叔向以小国主盟为言者,叔向以久争不决,或将战斗,因盟时小国有所主,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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