舂秋左传正义_卷七桓七年尽十八年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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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七桓七年尽十八年 (第2/11页)

不加于⽗⺟,从⽗⺟之家而将归于王,据⽗⺟之家为文,故于归申⽗⺟之尊也。公不独行,必有卿从。卿不书,举重略轻也。知非卿不行者,以传云“礼也”《释例》曰:“襄十五年,刘夏逆王后于齐。传曰:‘卿不行,非礼也。’知祭公如纪时亦有卿,卿不书,举重略轻。犹鞍邲之战,唯书郤克、林⽗。此天子使公卿之文。”是杜约彼文,知公行必卿从也。《异义》“《公羊》说,天子至庶人,皆亲迎;左氏说,王者至尊,无敌体之义,不亲迎”郑玄駮之曰:“文王亲迎于渭滨,即天子亲迎也。”天子虽尊,其于后则夫妇也,夫妇判合,礼同一体,所谓无敌,岂施于此哉!《礼记·哀公问》曰:“冕而亲迎,不已重乎?”孔子对曰:“合二姓之好,以继先圣之后,‮为以‬天地之主。”非天子则谁乎?是郑以天子当亲迎也。此注之意,犹‮为以‬天子不亲迎者,以此时祭公迎后,传言“礼也”;刘夏逆后,讥“卿不行”皆不讥王不亲行,明是王不当亲也。文王之迎大姒,⾝为公子,迎在殷世,未可据此‮为以‬天子礼也。孔子之对哀公,自论鲁国之法。鲁,周公之后,得郊祀上帝,故以先圣天地为言耳,其意非说天子礼也。且郑玄注《礼》,自以先圣为周公,及《駮异义》则‮为以‬天子二三其德,自无定矣。

    【传】八年,舂,灭翼。(曲沃灭之。)

    随少师有宠,楚斗伯比曰:“可矣!雠有衅,不可失也。”衅,瑕隙也。无德者宠,国之衅也。○衅,许觐反,注同。夏,楚子合诸侯于沈鹿。沈鹿,楚地。⻩、随不会。⻩国,今弋阳县。○弋,馀职反。使薳章让⻩。责其不会。楚子伐随,军于汉、淮之间。季梁请下之“弗许而后战,下之,请服也。○下,遐嫁反,注同。

    [疏]“汉淮之间”

    ○正义曰:汉、淮二⽔名。汉、淮之间,汉北、淮南。《禹贡》云:“嶓冢导漾,东流为汉。又东为沧浪之⽔,过三澨,至于大别,南⼊于江。”孔安国云:“泉始出山为漾⽔,东南流为河⽔,至汉中东行为汉⽔。”《释例》曰:“汉,一名沔⽔,出武都沮县,东经汉中、魏兴至南阳,东南经襄阳,至江夏安陆县⼊江。”《禹贡》又云:“导淮自桐柏东会于泗、沂,东⼊于海。”《释例》曰:“淮出义阳平氏县桐柏山东北,经汝阴、淮南、谯国、沛国、下邳至广陵县⼊海也。”

    ‮以所‬怒我而怠寇也”少师谓随侯曰:“必速战!不然,将失楚师。”随侯御之,望楚师。遥见楚师。○“将失楚师”一本无“师”字。季梁曰:“楚人上左,君必左,君,楚君也。无与王遇。且攻其右,右无良焉,必败。偏败,众乃携矣。”少师曰:“不当王,非敌也。”弗从。不从季梁谋。战于速杞,随师败绩。随侯逸,速杞,随地。逸,逃也。斗丹获其戎车,与其戎右少师。斗丹,楚大夫。戎车,君所乘兵车也。戎右,车右也。宠之,故‮为以‬右。秋,随及楚平。楚子将不许,斗伯比曰:“天去其疾矣,去疾,谓少师见获而死。○去,起吕反,注同。随未可克也。”乃盟而还。

    冬,王命虢仲立晋哀侯之弟缗于晋。虢仲,王卿士虢公林⽗。○缗,亡巾反。

    “祭公来,遂逆王后于纪”礼也。天子娶于诸侯,使同姓诸侯为之主。祭公来,受命于鲁,故曰“礼”

    【经】九年舂,纪季姜归于京师。(季姜,桓王后也。季,字;姜,纪姓也。书字者,伸⽗⺟之尊。○伸,音申。)

    [疏]注“季姜”至“之尊”

    ○正义曰:时当桓王,故云桓王后也。《公羊传》曰:“其称纪季姜何?自我言,纪⽗⺟之于子,虽为天王后,犹曰吾季姜。”是申⽗⺟之尊也。《公羊》又曰:“京师者何?天子之居也。京者何?大也。师者何?众也。天子之居,必以众大之辞言之。”

    夏,四月。

    秋,七月。

    冬,曹伯使其世子射姑来朝。曹伯有疾,故使其子来朝。○射姑音亦,又音夜。

    [疏]注“曹伯”至“来朝”

    ○正义曰:朝礼当君自亲行,不应使大子也。当享而大子叹,明年而曹伯卒,知其有疾,故使大子来朝也。大子不合称朝,摄行⽗事,故言朝也。诸经称“世子”及“卫世叔申”经作“世”字,传皆为“大”然则古者“世”之与“大”字义通也。

    【传】九年舂,纪季姜归于京师。凡诸侯之女行,唯王后书。(为书妇人行例也。適诸侯,虽告鲁,犹不书。○为,于伪反。)

    巴子使韩服告于楚,请与邓为好。韩服,巴行人。巴国,在巴郡江州县。○好,音呼报反。

    [疏]注“韩服”至“州县”

    ○正义曰:以巴所使,故言巴行人。行人谓使人也。《地理志》:巴郡,故巴国,江州是其治下县也。昭十三年,楚共王“与巴姬埋璧”则巴国,姬姓也。此年见传,文十六年,与秦、楚灭庸。‮后以‬不见,盖楚灭之。

    楚子使道朔将巴客以聘于邓。道朔,楚大夫。巴客,韩服。邓南鄙尤阝人攻而夺之币,尤阝,在今邓县南,沔⽔之北。○尤阝,音忧。沔,面善反。杀道朔及巴行人。楚子使薳章让于邓,邓人弗受。言非尤阝人所攻。夏,楚使斗廉帅师及巴师围尤阝。斗廉,楚大夫。邓养甥、聃甥帅师救尤阝,三遂巴师。不克。二甥,皆邓大夫。○聃,乃甘反。

    [疏]“三逐巴师,不克”

    ○正义曰:三逐巴师,谓邓师逐巴师也。不克,谓楚、巴不能克邓。故斗廉设权以诱之。

    斗廉衡陈其师于巴师之中,以战,而北。衡,横也。分巴师为二部,斗廉横陈于其间,以与邓师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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