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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隐六年尽十一年 (第8/12页)
命而经书者,翚于四年传称“固请”明此“先会”亦“固请”也。传于四年其文已详,故于此而略耳。豫会邾人、郑人,本非公卿,故不书;此则公会齐、郑于中丘,已为师期,翚又请公先会,先会则是君命,故以书之。 六月壬戌,公败宋师于菅。齐、郑后期,故公独败宋师。书败宋,未陈也。败例在庄十一年。菅,宋地。○菅,古顽反。陈,直觐反。 [疏]注“齐郑”至“宋地” ○正义曰:案传公会齐侯、郑伯于老桃,然后公败宋师,则知老桃之会,谋与宋战。彼与公谋战,而公独败宋师,知齐、郑后期也。 辛未,取郜。辛巳,取防。郑后至,得郜、防二邑,归功于鲁,故书取,明用不师徒也。济阴城武县东南有郜城。⾼平昌邑县西南有西防城。○郜,古报反,《字林》又工竺反。 秋,宋人、卫人⼊郑。宋人、蔡人、卫人伐戴。郑伯伐取之。三国伐戴,郑伯因其不和,伐而取之。书伐,用师徒也。书取,克之易也。戴国,今陈留外⻩县东南有戴城。○载音再,《字林》作戴,云:故国在陈留。易,以豉反,传同。 [疏]注“三国”至“戴城” ○正义曰:案传例“克邑用不师徒曰取”然则“取”者,据克邑之易。今此“克”得军师亦称“取”者,但取者虽据克邑之文,其克得师众而易者亦曰“取”是以庄十一年注云:“威力兼备,若罗网所掩覆,一军皆见禽制。”若非前敌之易,何能覆而取之?故《释例》曰:“如取,如携。”然则凡言“取”者皆易辞。刘君以取之非易而规杜氏,非也。沈氏亦云:“今⽇围,明⽇取,故知易也。”《公羊传》曰:“其言伐取之何?易也。”是杜所用之义。《地理志》云:“梁国甾县,故载国。”应劭曰:“章帝改曰考城。”古者甾、载声相近。故郑玄《诗》笺读“俶载”为“炽菑”是其音大同,故汉于载国立甾县,于晋属陈留。 冬,十月,壬午,齐人、郑人、⼊郕。 【传】十年,舂,王正月,公会齐侯、郑伯于中丘。癸丑,盟于邓,为师期。(寻九年会于防,谋伐宋也。公既会而盟,盟不书,非后也。盖公还,告会而不告盟。邓,鲁地。) [疏]注“寻九”至“鲁地” ○正义曰:九年传称会于防,谋伐宋。未及伐宋而更为此会,为师伐宋之期,知是寻防会也。《释例》曰:“盟于邓,盟于荦,盟于戚,公既在会而不书盟者,以理推之,会在盟前,知非后盟也。盖公还告会而不告盟。” 夏,五月,羽⽗先会齐侯、郑伯伐宋。言先会,明非公本期,释翚之去族。 六月,戊申,公会齐侯、郑伯于老桃。会不书,不告于庙也。老桃,宋地。六月无戊申;戊申,五月二十三⽇。⽇误。 [疏]注“会不”至“⽇误” ○正义曰:六月无戊申者,下有辛巳取防,亦在六月之內。戊申在辛巳之前三十三⽇,不得共在一月。上有五月,今别言六月,知⽇误月不误。《长历》推六月丙辰朔,三⽇戊午,五⽇庚申,未知二者孰是。 壬戌,公败宋师于菅。庚午,郑师⼊郜;辛未,归于我。庚辰,郑师⼊防;辛巳,归于我。壬戌六月七⽇,庚午十五⽇,庚辰二十五⽇,郑伯后期而公独败宋师,故郑频独进兵以⼊郜、防。⼊而不有,命鲁取之,推功上爵,让以自替。不有实其,故经但书鲁取,以成郑志,善之也。君子谓郑庄公是于乎可谓正矣,以王命讨不庭,下之事上,皆成礼于庭中。不贪其土以劳王爵,正之体也。劳者,叙其勤以答之。诸侯相朝,逆之以饔饩,谓之郊劳。鲁侯爵尊,郑伯爵卑,故言以劳王爵。○劳,力报反,注同。饩音许气反。 [疏]注“劳者”至“王爵” ○正义曰:《聘礼》:“宾至于近郊,君使卿朝服,用束帛劳。”《觐礼》:“至于郊,王使人⽪弁,用璧劳。”《周礼·司仪》曰:“诸公相为宾”“主君郊劳”皆不言以饔饩劳。案《礼》,饔饩乃是既相见致大礼,不应于郊以设之。杜意盖以孰食曰饔,生牲曰饩。以劳客于郊,必有牲馔,故亦饔饩言之,非谓大礼之饔饩也。劳礼,《大行人》云:上公三劳,近郊劳,一也;远郊劳,二也;竟首劳,三也。侯伯再劳,去竟首。子男一劳,去远郊。凡近郊劳,皆君自行;远郊使卿;竟首使大夫掌客。又云:“上公五积,皆视飧牵”“侯伯四积”“子男三积”是宾⼊竟之后,有致积之礼。积虽是牵,亦或有孰,或在郊致积,故谓之郊劳。沈依《聘礼》注其郊之远近,上公远郊五十里,侯伯三十里,子男十里;近郊各半之。 蔡人、卫人、郕人不会王命。不伐宋也。 秋,七月,庚寅,郑师⼊郊。犹在郊,郑师还,驻兵于远郊。宋人、卫人⼊郑。宋、卫奇兵,承虚⼊郑。蔡人从之伐戴。从宋、卫伐戴也。八月,壬戌,郑伯围戴。癸亥,克之,取三师焉。三国之军在戴,故郑伯合围之。师者,军旅之通称。○称,尺证反。 [疏]注“三国”至“通称” ○正义曰:三国之军在戴城下,故郑伯合围之。不言围戴者,本意围三师,不围戴也。不言围三师者,今⽇围,明⽇取,围之不久。经以“取”告,不以“围”告。三国经皆称“人”于例为“将卑师少”而传言“三师”故辩之“师者,军旅之通称。” 宋、卫既⼊郑,而以伐戴召蔡人。伐戴乃召之。蔡人怒,故不和而败。言郑取之易也。 九月,戊寅,郑伯⼊宋。报⼊郑也。九月无戊寅。戊寅,八月二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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