舂秋左传正义_卷五十三昭二十九年尽三十二年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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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五十三昭二十九年尽三十二年 (第2/11页)

生,‮子男‬设弧于门左,女子设帨于门右。三⽇始负子,男射女否。”然则产舍是侧室也。

    公衍先生。公为之⺟曰:“相与偕出,请相与偕告。”留公衍⺟,使待已,共⽩公。三⽇,公为生。其⺟先以告,公为为兄。公私喜于阳穀,而思于鲁,曰:“务人为此祸也。务人,公为也。始与公若谋逐季氏。且后生而为兄,其诬也久矣。”乃黜之,而以公衍为大子。

    秋,龙见于绛郊。绛,晋国都。○见,贤遍反,下见龙、朝夕见皆同。魏献子问于蔡墨蔡墨,晋太史。曰:“吾闻之,蟲莫知于龙,以其不生得也,谓之知,信乎?”对曰:“人实不知,非龙实知。言龙无知,乃人不知之耳。○莫知音智,下谓之知、实知、注无知同。

    [疏]“人实”至“实知”

    ○正义曰:人以龙不生得而谓之为知者,此是人实不知,非是龙实能知。言龙可生得,非是不生得也。故说古有养龙之事,以证龙可生得也。以人不知有此事,故今说之。

    古者畜龙,故国有豢龙氏,有御龙氏。”豢、御,养也。○豢音患。

    [疏]注“豢、御,养也”

    ○正义曰:服虔曰:豢,养也,穀食曰豢。御亦养也。养马曰圉。礼养⽝、豕曰豢。知其以穀养,盖龙亦食穀也。御与圉同,言养龙犹养马,故称御。

    献子曰:“是二氏者,吾亦闻之,而知其故,是何谓也?”对曰:“昔有飂叔安,飂,古国也。叔安,其君名。○飂,力谬反。有裔子曰董⽗,裔,远也。玄孙之后为裔。○裔,以制反。实甚好龙,能求其耆欲以饮食之,龙多归之,乃扰畜龙,以服事帝舜。帝赐之姓曰董,扰,顺也。○好,呼报反。耆,时志反。饮,于鸩反,下同。食之音嗣,下不能食、饮食之、食夏后同。扰,而小反。

    [疏]“乃扰畜龙”

    ○正义曰:扰,顺也。顺龙之所欲而畜养之。

    氏曰豢龙,豢龙,官名。官有世功,则以官氏。封诸鬷川,鬷夷氏其后也。鬷⽔上夷,皆董姓。○鬷,子工反。

    [疏]注“鬷⽔”至“董姓”

    ○正义曰:《郑语》云“黎为⾼辛氏火正,命之曰祝融”其后八姓,董姓鬷夷、豢龙则夏灭之矣,是也。

    故帝舜氏世有畜龙。及有夏孔甲,扰于有帝,孔甲,少康之后九世君也。其德能顺于天。○夏,户雅反,下皆同。少,诗照反,下少皞同。

    [疏]注“孔甲”至“九世”

    ○正义曰:《帝王世纪》云:“少康子帝杼,杼子帝芬,芬子帝芒,芒子帝怈,怈子帝不降,不降弟帝乔,乔子帝广也。至帝孔甲,孔甲,不降子。”

    帝赐之乘龙,河、汉各二,合为四。○乘,绳证反。河、汉各二,服云,河汉各二乘。

    [疏]注“合为四”正义曰:服虔云:四头为乘,四乘十六头也。传言“赐之乘龙”赐之一乘之龙也。即云“河汉各二”是河汉共一乘也。又云:各有雌雄,是河汉之二,皆一雌一雄也。故杜以“为合为四”

    各有雌雄。孔甲不能食,而未获豢龙氏。有陶唐氏既衰,其后有刘累,陶唐,尧所治地。○治,直吏反。学扰龙于豢龙氏,以事孔甲,能饮食之。夏后嘉之,赐氏曰御龙,夏后,孔甲。以更豕韦之后。更,代也。以刘累代彭姓之豕韦。累寻迁鲁县。豕韦复国,至商而灭。累之后世,复承其国为豕韦氏,在襄二十四年。○更音庚,注同。复,扶又反。

    [疏]注“更代”至“四年”

    ○正义曰:传言“以更豕韦之后”则豕韦是旧国,废其君以刘累代之。《郑语》云“祝融之后八姓,大彭豕韦为商伯矣”又云“彭姓彭祖、豕韦则商灭之矣”如彼文,豕韦之国至商乃灭,于夏王孔甲之时,彭姓豕韦未全灭也。下文云“刘累惧而迁于鲁县”明是累迁之后,豕韦复国,至商乃灭耳。襄二十四年传,范宣子自言“其祖在夏为御龙氏,在商为豕韦氏”则刘累子孙复封豕韦。杜迹其事,知累之后世更复其国为豕韦氏也。旧无此解,杜自为证,故云在襄二十七年。

    龙一雌死,潜醢以食夏后。潜,蔵也。蔵‮为以‬醢,明龙不知。○醢音海。知音智。夏后飨之,既而使求之。求致龙也。惧而迁于鲁县,不能致龙,故惧;迁鲁县,自贬退也。鲁县,今鲁阳也。范氏其后也。”晋范氏也。献子曰:“今何故无之?”对曰:“夫物,物有其官,官脩其方,方,法术。朝夕思之,一⽇失职,则死及之,失职有罪。○朝,如字,下朝夕见同。失官不食。不食禄。官宿其业,宿,犹安也。其物乃至。设⽔官脩则龙至。若泯弃之,物乃坻伏,泯,灭也。坻,止也。○泯,弥忍反。坻音旨,又丁礼反。郁湮不育。郁,滞也。湮,塞也。育,生也。○湮音因。

    [疏]“夫物”至“不育”

    ○正义曰:此论致龙之事。物谓龙也。夫物物各有其官,当谓如龙之辈,盖言凤皇、麒麟、⽩虎、玄⻳之属,每物各有其官主掌之也。其人居此官者,脩其为官方术,从朝至夕,终⽇脩之。若一⽇失其所掌之职令,其官方不理,则有死罪及之,居官者当死矣。失其官方,则不得食禄,得死罪是不食禄也。居官者,安其为官之业,使职事脩理,则其所掌之物乃自生至。⽔官脩则龙至,其馀亦当然也。若灭弃所掌之事,令职事不脩,则其物乃止息而潜伏,沈滞壅塞不复生育,以此,故不可生而得也。

    ○注“宿犹安也”

    ○正义曰:夜宿‮以所‬安⾝,故云“宿,犹安也”谓安心思其职业。服虔云:宿,思也。今⽇当预思明⽇之事,如家人宿火矣。玄卿以服义大迂曲。

    ○注“泯,灭也。坻,止也”

    ○正义曰:《释诂》文也。上言“官宿其业,其物乃至”职业不脩,则物不至。物虽不至,尚有物在,若灭弃其官,百事不理,则其物止而潜伏,不复生育,乃令无有此物,非徒不至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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