舂秋左传正义_卷五十三昭二十九年尽三十二年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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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五十三昭二十九年尽三十二年 (第5/11页)

‮是不‬人之名字。颛顼命黎,⾼辛命黎,未必共是一人。传言世不失职,二者或是⽗子,或是祖孙,其事不可知也。由此言之,少皞四叔,未必不有在⾼辛世者也。此五祀者,居官有功,以功见祀,‮是不‬一时之人。脩、熙相代为⽔正,即非一时也。且传言“世不失职”便是积世能官,其功益大,非是暂时有功,遂得万世承祀,明是历选上代,取其中最有功者,使之配食。亦不知初以此人配食,何代圣王为之,盖在⾼辛、唐虞之世耳。

    曰重、曰该、曰脩、曰熙,实能金、木及⽔。能治其官。○重,直龙反。该,古咳反。使重为句芒,木正。该为蓐收,金正。脩及熙为玄冥,二子相代为⽔正。世不失职,遂济穷桑,此其三祀也。穷桑,少皞之号也。四子能治其官,使不失职,济成少皞之功,死皆为民所祀。穷桑地在鲁北。

    [疏]注“穷桑”至“鲁北”

    ○正义曰:穷桑,少皞之号。《帝王世纪》亦然。贾逵云:处穷桑以登为帝,故天下号之曰穷桑帝。贾以济为渡也。言四叔子孙,世不失职,遂渡少皞之世。杜以少皞之世以鸟名官,不得有木正火正,故以济为成。四子能治其官,使不失职,济成少皞之功。言少皞有王功,子孙能成之,故死皆为民所祀也。少皞居穷桑。定四年传称“封伯禽于少皞之虚”故云“穷桑地在鲁北”《土地名》:穷桑阙。言在鲁北,相传云耳。

    颛顼氏有子曰犁,为祝融;犁为火正。○颛音专。顼,许⽟反。共工氏有子曰句龙,为后土,共工在大皞后,神农前,以⽔名官。其子句龙,能平⽔土,故死而见祀。○共音恭。

    [疏]注“共工”至“见祀”

    ○正义曰:十七年传,郯子言前世名官,从下而上。先言炎帝以火名次,言共工以⽔名,次言大皞以龙名。是共工在大皞后、神农前,以⽔名官者也。《祭法》曰:“共工氏之霸九州也,其子曰后土,能平九州,故祀‮为以‬社。”能平九州,是能平⽔土也。言共工有子,谓后世子耳,亦不知句龙之为后土,在于何代。少皞氏既以鸟名官,此当在颛顼以来耳。

    此其二祀也。后土为社;方答社稷,故明言为社。

    [疏]注“方答”至“为社”

    ○正义曰:献子问社稷五祀,既答五祀,当更答社稷。但句龙既为后土,又以配社。蔡墨既答五祀,方答社稷。故明言后上为社也。

    稷,田正也。掌播殖也。

    [疏]“稷田,正也”

    ○正义曰:《月令》云:“孟舂行冬令,则首种不⼊。”郑玄云:“首种谓稷也。”《周语》云:“宣王不藉千亩。虢文公谏曰:‘民之大事在农,是故稷为大官。’”然则百穀稷为其长,遂以稷名为农官之长。正,长也。稷是田官之长。

    有烈山氏之子曰柱,为稷,烈山氏,神农世诸侯。○烈,如字,《礼记》作厉山。

    [疏]“烈山”至“诸侯”

    ○正义曰:《鲁语》及《祭法》皆云:“烈山氏之有天下也,其子能殖百穀,故祀‮为以‬稷。”言有天下则是天子矣。杜注不得为诸侯也。贾逵、郑玄皆云:烈山,炎帝之号。杜言神农世诸侯者,案《帝王世纪》,神农本起烈山。然则初封烈山为诸侯,后为天子,犹帝尧初为唐侯然也。若然,烈山即神农。而云“神农世为诸侯”者,案世纪,神农为君,总有八世,至榆罔而灭,亦称神农氏,是总号神农也。故烈山氏得于神农之世为诸侯,后为神农也。刘炫‮为以‬烈山氏即神农非诸侯而规杜,非也。此及《鲁语》皆云“其子曰柱”《祭法》云“农者”刘炫云:盖杜是名,其官曰农,犹呼周弃为稷。

    自夏以上祀之。祀柱。○上,总掌反。周弃亦为稷,弃,周之始祖,能播百穀。汤既胜夏,废柱而以弃代之。

    [疏]注“弃周”至“代之”

    ○正义曰:弃为周之始祖,能播殖百穀,经传备有其事。以其后世有天下,号国曰周,故以周冠弃,弃时未称周也。《书·序》云:“汤既胜夏,欲迁其社,不可。作夏社。”孔安国云:“汤承尧舜禅代之后,顺天应人,逆取顺守,而有惭德,故⾰命创制,改正易服,变置社稷,而后世无及句龙者,故不可而止。”是言成汤变置社稷之由也。汤于帝世年代犹近,功之多少传习可知,故得量其优劣。改易祀典,意欲迁社,而无及句龙。弃功乃过于柱,废柱以弃为稷也。其五祀之神,重犁之辈,若更有贤能亦应迁徙,但其功莫之能先,帝王不敢改易,故得永流万代,常在祀典。良由后世之臣弱,后王之意谦,故也。

    自商以来祀之。”传言蔡墨之博物。

    冬,晋赵鞅、荀寅帅师城汝滨,赵鞅,赵武孙也。荀寅,中行荀吴之子。汝滨,晋所取陆浑地。○滨音宾。行,户郞反。遂赋晋国一鼓铁,以铸刑鼎,令晋国各出功力,共鼓石为铁,计令一鼓而⾜,因军役而为之,故言遂。○铸,之树反。令,力呈反。

    [疏]注“令晋”至“言遂”

    ○正义曰:服虔云:鼓,量名也。《曲礼》曰:“献米者cao量鼓。”取晋国一鼓铁以铸之,但礼之将命,置重而执轻,鼓可cao之,以将命即⾖区之类,非大器也。唯用一鼓则不⾜以成鼎,家赋一鼓,而铁又大多。且金铁之物,当称之以权衡,数之以钧石,宁用量米之器量之哉?故杜‮为以‬赋晋国者,令民各出功力,均赋取其功也。冶石为铁,用橐扇火,动橐谓之鼓,今时俗语犹然。令众人鼓石为铁,计令一鼓使⾜,故云“赋晋国一鼓铁”也。遂者,因上生下为辞,因城汝滨,遂铸刑鼎,故言遂也。

    著范宣子所为刑书焉。仲尼曰:“晋其亡乎!失其度矣。夫晋国将守唐叔之所受法度,以经纬其民,卿大夫以序守之,序,位次也。

    [疏]“著范”至“刑书”

    ○正义曰:范宣子制作刑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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