舂秋左传正义_卷三十六襄二十五年尽二十五年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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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三十六襄二十五年尽二十五年 (第6/8页)

周武王克殷,求舜后,得妫満,封之于陈,以奉帝舜祀,是为胡公。”

    而封诸陈,以备三恪。周得天下,封夏、殷二王后,又封舜后,谓之恪。并二王后为三国。其礼转降,示敬而已,故曰三恪。○恪,若洛反。

    [疏]注“周得”至“三恪”

    ○正义曰:《乐记》云:“武王克殷,未及下车,而封⻩帝之后于蓟,封帝尧之后于祝,封帝舜之后于陈。下车而封夏后氏之后于杞,投殷之后于宋。”《郊特牲》云:“天子存二代之后,犹尊贤也。尊贤不过二代。”郑玄以此谓杞、宋为二代之后,蓟、祝、陈为三恪。杜今以周封夏、殷之后为二王后,又封陈,并二王后为三恪。杜意以此传言“以备三恪”则以陈备三恪而已。若远取蓟、祝,则陈近矣,何以言备?以其称备,知其通二代而备其数耳。二代之后,则名自行其正朔,用其礼乐,王者尊之深也。舜在二代之前,其礼转降。恪,敬也。封其后示敬而已,故曰恪。虽通二代为三,其二代不假称恪,唯陈为恪耳。

    则我周之自出,至于今是赖。言陈,周之甥,至今赖周德。桓公之乱,蔡人欲立其出。陈桓公鲍卒,‮是于‬陈乱。事在鲁桓五年。蔡出,桓公之子厉公也。我先君庄公奉五⽗而立之,五⽗佗,桓公弟。杀大子免而代之,郑庄公因就定其位。○佗,徒何反。蔡人杀之。欲立其出故。我又与蔡人奉戴厉公,奉戴,犹奉事。至于庄、宣,皆我之自立。陈庄公、宣公,皆厉公子。夏氏之乱,成公播荡,又我之自⼊,君所知也。播荡,流移失所。宣十年,陈夏徵舒弑灵公。灵公之子成公奔晋,自晋因郑而⼊也。○夏,户雅反。播,补贺反。今陈忘周之大德,蔑我大惠,弃我姻亲,介恃楚众,以凭陵我敝邑,不可亿逞。亿,度也。逞,尽也。○介音戒。凭,⽪冰反。亿,于力反。逞,敕景反。度,待洛反。我是以有往年之告。谓郑伯稽首告晋,请伐陈。未获成命,未得伐陈命。则有我东门之役。前年陈从楚伐郑东门。当陈隧者,井堙木刊。敝邑大惧不竞,而聇大姬。上辱大姬之灵。天诱其衷,启敝邑之心。启,开也。开道其心,故得胜。○衷音忠。陈知其罪,授手于我。用敢献功!晋人曰:“何故侵小?”对曰:“先王之命,唯罪所在,各致其辟。辟,诛也。○辟,婢亦反,注同。

    [疏]“何故侵小”

    ○正义曰:陈大于郑,而谓之侵小者,言陈对晋为小,不言小于郑也。子展伐陈,此言侵,谓侵陵之,非用兵之侵也。

    且昔天子之地一圻,方千里。○圻音祈。列国一同,方百里。

    [疏]“列国一同”

    ○正义曰:周法,大国五百里。此为一同者,引夏、殷时国小,以讥晋国之宽大,权以拒晋耳。

    自是以衰。衰,差降。○衰,初危反,注同。

    [疏]“衰差降”

    ○正义曰:‮国中‬七十,小国五十,是降差。

    今大国多数圻矣,若无侵小,何以至焉?”晋人曰:“何故戎服?”对曰:“我先君武、庄,为平、桓卿士。郑武公、庄公为周平王、桓王卿士。○数,⾊主反,下数甲兵、数疆潦,各并注同。城濮之役,文公布命曰:‘各复旧职!’晋文公。○濮音卜。命我文公戎服辅王,以授楚捷,不敢废王命故也。”城濮在僖二十八年。士庄伯不能诘,士庄伯,士弱也。○诘,起吉反。复于赵文子。文子曰:“其辞顺,犯顺不祥。”乃受之。

    冬,十月,子展相郑伯如晋,拜陈之功。谢晋受其功。○相,息亮反。子西复伐陈,陈及郑平。前虽⼊陈,服之而已。故更伐以结成。仲尼曰:“《志》有之:《志》,古书。‘言以⾜志,文以⾜言。’⾜,犹成也。○⾜,将住反,又如字,下及注同。不言,谁知其志?言之无文,行而不远。虽得行,犹不能及远。晋为伯,郑⼊陈,非文辞不为功。慎辞也!”枢机之发,荣辱之主。

    [疏]注“枢机”至“之主”

    ○正义曰:《易·系辞》文也。郑玄云:“枢,户枢也。机,弩牙也。”户枢之发或明或闇,弩牙之发或中或否,以譬言语之发有荣有辱。传言子产善为文辞,于郑有荣也。

    楚蒍掩为司马。蒍子冯之子。子匠使庀赋,庀,治。○庀,匹婢反。

    [疏]注“庀治”

    ○正义曰:庀训为具,而言治者,以下说治赋之事,治之使具,故以庀为治也。

    数甲兵。阅数之。甲午,蒍掩书土、田,书土地之所宜。度山林,度量山林之材,以共国用。○度,待洛反,注及下注同。共音恭。鸠薮泽,鸠,聚也。聚成薮泽,使民不得焚燎坏之,欲以备田猎之处。○薮,素口反。燎,力召反。处,昌虑反。

    [疏]注“鸠聚”至“之处”

    ○正义曰:“鸠,聚”《释诂》文也。《释地》有“十薮”李巡曰:“薮,泽之别名也。”《周礼》泽虞有大泽大薮,小泽小薮,郑玄云:“泽,⽔所锺也。⽔希曰薮。”其职云“若大田猎,则莱泽野。”是薮为田猎之处,或焚其草,则散失泽薮之用,故聚成,使不得焚燎之也。

    辨京陵,辨,别也。绝⾼曰京。大⾩曰陵。别之‮为以‬冢墓之地。○别,彼列反,下同。

    [疏]注“辨别”至“之地”

    ○正义曰:《释丘》云:“绝⾼为之京,非人为之丘。李巡曰:“丘⾼大者为京也。”孙炎曰:“为之人所作也。”则京为丘类,人力所作也。《释地》云:“‮陆大‬曰⾩,大⾩曰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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