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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隐三年尽五年 (第12/13页)
12116;土之品,笾⾖之物,苟可荐者,莫不咸在,岂皆公亲之也?刘炫云:“此言田猎之时,小鸟、小兽,则公不射。虽讲事而田,尚不射小物,况鱼非讲事,不宜辄举。”不谓登俎之物皆公所亲射。祭祀⽔土云云同。 则公不射,古之制也。若夫山林川泽之实,器用之资,皂隶之事,官司之守,非君所及也。”士臣皂,皂臣舆,舆臣隶。言取此杂猥之物以资器备,是小臣有司之职,非诸侯之所亲也。○射,食亦反。皂,才早反。舆音馀。猥,乌罪反。 [疏]“若大”至“及也” ○正义曰:山林之实,谓材木樵薪之类。川泽之实,谓菱芡鱼蟹之属。此皆器用之所资,须贱人之所守掌,非人君所宜亲及之也。此虽意谏观鱼,而广言小事,故注云取此杂猥之物以资器备,非诸侯所亲也。杂猥,谓诸杂猥碎也。资,谓器之资财待此而备,器之所用及所盛皆是也。《穀梁传》曰:“《礼》,尊不亲小事,卑不尸大功。鱼,卑者之事也,公观之,非正。”与此同也。若然,《月令》:季冬“命渔师始渔,天子亲往尝鱼,先荐寝庙”彼《礼》“天子亲往”此讥公者,彼以“时鱼絜美”取之以荐宗庙,特重其事。天子亲行,意在敬事鬼神,非欲为以戏乐。隐公观鱼,志在游戏,故讥之也。 公曰:“吾将略地焉。”孙辞以略地。略,总摄巡行之名。传曰:“东略之不知,西则否矣”○行,下孟反。 [疏]注“孙辞”至“否矣” ○正义曰:僖九年传曰:“东略之不知,西则否矣。”又十六年传曰:“谋鄫且东略也。”略者,巡行之名也。公曰“吾将略地焉”言欲案行边竟,是孙辞也。若国竟之內,不应讥公远游。且言“远地”明是他竟也。《释例》曰:“旧说棠,鲁地。据传公辞欲略地,则非鲁竟也。”《释例·土地名》:“棠在鲁部內,云本宋地,盖宋、鲁之界上也。” 遂往,陈鱼而观之。陈,设张也。公大设捕鱼之备而观之。○捕音步,一音搏。僖伯称疾,不从。书曰“公矢鱼于棠”非礼也,且言远地也。矢亦陈也。棠,鲁地竟,故曰远地。○从,才用反。竟音境。 [疏]注“矢亦陈也” ○正义曰:《释诂》云:“矢,陈也” 曲沃、庄伯以郑人、邢人伐翼,曲沃,晋别封成师之邑,在河东闻喜县。庄伯,成师子也。翼,晋旧都,在平阳绛邑县东。邢国在广平襄国县。○沃,乌毒反。 [疏]注“曲沃”至“国县” ○正义曰:《晋国侯爵谱》云:“姬姓,武王子唐叔虞之后也。成王灭唐而封之。今大原晋阳县是也。燮⽗改之曰晋。燮⽗孙成侯徙都曲沃,今河东闻喜县是也。穆侯徙都绛。鄂侯二年,鲁隐公之元年也。定公三十一年,获麟之岁也。出公八年,而《舂秋》之传终矣。出公十七年卒。自出公以下,五世,八十二年,而韩、赵、魏灭晋也。”《地理志》云:“河东闻喜县,故曲沃也”“武帝元鼎六年行过,改名。”应劭曰:“武帝于此闻南越破,改曰闻喜。”《志》又曰:“赵国襄国县,故邢国。”然则于汉属赵国,于晋属广平。 王使尹氏、武氏助之。翼侯奔随。尹氏、武氏,皆周世族大夫也。晋內相攻伐,不告乱,故不书。传具其事,为后晋事张本。曲沃及翼本末见桓二年。随,晋地。○传具,一本作传。见,贤遍反。 夏,葬卫桓公。卫乱,是以缓。有州吁之乱,十四月乃葬。传明其非慢也。 四月,郑人侵卫牧,牧,卫邑。经书“夏四月葬卫桓公”今传直言夏而更以四月附郑人侵卫牧者,于下事宜得月,以明事之先后,故不复备举经文。三年“君氏卒”其义亦同,他皆仿此。○牧,州牧之牧,徐音目。以报东门之役。东门役在四年。卫人以燕师伐郑。南燕国,今东郡燕县。○燕,于贤反,国名。 [疏]注“南燕”至“燕县” ○正义曰:燕有二国,一称北燕,故此注言南燕以别之。《世本》:“燕国姞姓。”《地理志》:东郡燕县“南燕国,姞姓,⻩帝之后”也。小国无世家,不知其君号谥,唯庄二十燕仲⽗见传耳。 郑祭⾜、原繁,洩驾以三军军其前,使曼伯与子元潜军军其后。燕人畏郑三军,而不虞制人。北制,郑邑,今河南城皋县也,一名虎牢。○洩,息列反。曼音万。六月,郑二公子以制人败燕师于北制。二公子,曼伯、子元也。君子曰:“不备不虞,不以可师。” 曲沃叛王。秋,王命虢公伐曲沃,而立哀侯于翼。舂,翼侯奔随,故立其子光。 卫之乱也,郕人侵卫,故卫师⼊郕。郕,国也,东平刚⽗县西南有郕乡。○⽗音甫。 [疏]注“郕国”至“郕乡” ○正义曰:《史记·管蔡世家》称郕叔武,文王子,武王之⺟弟“后世无所见”既无世家,不知其君号谥。唯文十二年郕大子朱儒奔鲁,书曰“郕伯来奔”见于经、传,则郕国伯爵也。 九月,考仲子之宮,将万焉。万,舞也。 [疏]注“万舞也” ○正义曰:案《公羊传》曰:“万者何?⼲舞也。籥者何?羽舞也。”则万与羽不同。今传云“将万焉”“问羽数于众仲”是万与羽为一者,万、羽之异,自是《公羊》之说。今杜直云:“万,舞也”则万是舞之大名也。何休云:以所仲子之庙唯有羽舞无⼲舞者“妇人无武事,独奏文乐”也。刘炫云:“《公羊传》曰万者云云,籥者云云,羽者为文,万者为武。武则左执朱⼲,右秉⽟戚;文则左执籥,右秉翟。此传将万问羽,即似万、羽同者,以当此时万、羽俱作,但将万而问羽数,非谓羽即万也。经直书羽者,与传互见之。” 公问羽数于众仲。问执羽人数。对曰:“天子用八,八八六十四人。诸侯用六,六六三十六人。 [疏]注“六六三十六人” ○正义曰:何休说如此。服虔以“用六”为六八四十八,大夫“四”为四八三十二,士“二”为二八十六。杜以舞势宜方,行列既减,即每行人数亦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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