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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五十三昭二十九年尽三十二年 (第9/11页)
○正义曰:此“婉而辨”则与“微而显”其意一也,故杜云“辞婉而旨别”辞婉则文微也,旨别则义显也。上句“微而显”者,据文虽微隐而义理显著。下句“婉而辨”者,辞虽婉顺相似,而旨意有殊,故重起其文也。此与成十四年“婉而成章”其事异也。彼谓讳君恶,与此不同也。 上之人能使昭明,上之人,谓在位者。在位者能行其法,非贱人所能。善人劝焉,yin人惧焉,是以君子贵之。” 十二月,辛亥,朔,⽇有食之。是夜也,赵简子梦童子臝而转以歌。转,婉转也。○臝,本又作嬴,力果反。旦占诸史墨,曰:“吾梦如是,今而⽇食,何也?”简子梦適与⽇食会,谓咎在已,故问之。对曰:“六年及此月也,吴其⼊郢乎,终亦弗克。史墨知梦非⽇食之应,故释⽇食之咎,而不释其梦。○郢,以井反,又羊政反。应,应对之应。⼊郢必以庚辰,庚辰有变,⽇在辰尾,故曰以庚辰。定四年十一月庚辰,吴⼊郢。 [疏]注“庚⽇”至“⼊郢” ○正义曰:于天文房、心、尾为大。辰尾是辰后之星也。⽇在辰尾,自谓在辰星。庚辰⼊郢,乃谓⽇是辰⽇。二辰不同,而以⽇在辰尾配庚为庚辰者,二辰实虽不同,而同而同名曰辰,以其名同,故取为以占。此则史墨能知,非是人情所测。定四年十一月“庚辰,吴⼊郢”是其言之验也。此十二月⽇食,彼十一月⼊郢,则是未复其月,而云及此月者,《长历》定四年闰十月,庚辰吴⼊郢,是十一月二十九⽇。杜云“昭三十一年传曰六年十二月庚辰吴⼊郢”今十一月者,并闰数也。然则彼是新闰之后,且十一月二十九⽇又其月垂尽,故得为及此月也。 ⽇月在辰尾。辰尾,龙尾也。周十二月,今之十月,⽇月合朔于辰尾而食。 [疏]注“辰尾”至“而食” ○正义曰:东方七宿:角、亢、氐、房、心、尾、箕,共为苍龙之体。南首,北尾,角即龙角,尾即龙尾。《释天》云:“大辰,房、心、尾也。”是房、心与尾共为大辰,故言辰尾龙尾也。周十二月,今之十月。《月令》:“孟冬之月,⽇在尾。”是此时⽇月合朔于辰尾而⽇食也。 庚午之⽇,⽇始有谪。火胜金,故弗克。”谪,变气也。庚午十月十九⽇,去辛亥朔四十一⽇。虽食在辛亥,更以始变为占也。午,南方,楚之位也。午,火;庚,金也。⽇以庚午有变,故灾在楚。楚之仇敌唯吴,故知⼊郢必吴。火胜金者,金为火妃,食在辛亥,亥,⽔也。⽔数六,故六年吴⼊郢也。○谪,直⾰反。 [疏]注“谪变”至“年也” ○正义曰:《昏义》云:“阳事不得,適见于天,⽇为之食。”谪,谴责也。人有咎责,气见于天,故谪为变气也。《长历》:此年十月壬子朔,故庚午是十月十九⽇也。从庚午下去十二月辛亥朔为四十一⽇。虽食在辛亥之⽇,而更以庚午为占,舍近而取远,自是史墨所见,其意不可知也。午为南方之辰,楚是南方之国,故午为楚之位也。午是南方之辰火也,庚是西方之⽇金也,⽇以庚午有变,午在南方,必南方之国当其咎,故灾在楚。楚之仇敌唯有吴耳,故知⼊郢必是吴也。其⽇庚午,庚金,午火,五行相刻。火胜金,金以畏火之故,金为火妃。夫妻相得而彊,是楚彊盛之兆。虽被吴人,必不亡国,故知吴⼊郢,终亦弗克,言其不能灭楚也。食在辛亥之⽇,亥在北方⽔位也。北方⽔数六,故曰六年吴⼊郢也。 【经】三十有二年,舂,王正月,公在乾侯。取阚。(无传。公别居乾侯,遣人诱阚而取之,用不师徒。○阚,口暂反。) [疏]“公别”至“师徒” ○正义曰:《公羊传》曰:“阚者何?邾娄之邑也。”案传,定元年将葬昭公“季孙使役如阚公氏,将沟焉”则阚是鲁公葬地,非是邾邑。《公羊》不可通于《左氏》也。《土地名》“东平须昌县东南有阚城”是也。贾逵云:昭公得阚,季氏夺之,用不师徒。谓此取阚,为季氏取于公也。案检经传,公自出奔以来,唯齐侯取郓以居公耳,未有公取阚之处,安得取于公也?且若是季氏夺公,无由得告庙书经,故杜为以公取之也。四年传例曰“凡克邑用不师徒曰取”知公遣人诱而取之,用不师徒也。 夏,吴伐越。 秋七月。 冬,仲孙何忌会晋韩不信、齐⾼张、宋仲几、卫世叔申、郑国参、曹人、莒人、薛人、杞人、小邾人城成周。世叔申,世叔仪孙也。国参,子产之子。不书盟,时公在外,未及告公,公已薨。○参,七南反。 [疏]注“世叔”至“已薨” ○正义曰:传称“晋魏舒合诸侯之大夫于狄泉,寻盟,令城成周”则此时为盟矣,而不书盟者,贾逵云:鲁有昭公难,故会而不盟。案传文,无鲁人辞盟之事,其城成周又鲁人共城之矣,何以言会而不盟也?若以难辞,当辞不会;⾝既在会,何故辞?岂以昭公在外而欲背盟乎!故杜为以不书盟者,时公在外,未及告公,而公已薨。既不得告公,故不书于经也。案传“寻盟,令城成周”则盟在城前,犹得书城而盟。不书者,晋合诸侯、大夫本以城事召之,孟懿子将从晋命,即以告公,虽会还乃书而已,告公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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