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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六桓三年尽六年 (第11/12页)
1935;,故《记》称“接子”此传“举之”之下,即云“接以大牢”亦以接子为文。其寔接⺟,故云“以礼接夫人,重適也”郑玄云:“接,读为捷。捷,胜也,谓食其⺟,使补虚強气也。”此言以礼接之,则与郑异也。《內则》又云接子“庶人特豚,士特豕,大夫少牢,国君世子大牢”其非冢子则皆降等。 卜士负之,士妻食之,《礼》“世子生三⽇,卜士负之,射人以桑弧荙矢射天地四方”卜士之妻为啂⺟。○食音嗣。弧音胡。蓬,步工反。射天地,食亦反。 [疏]注“礼世”至“啂⺟” ○正义曰:“四方”以上,皆《內则》文也。《內则》又云:“卜士之妻,大夫之妾,使食子。”食,谓啂也,故以啂⺟言之。郑玄云:“桑弧蓬矢,本大古也,天地四方,子男所有事也。”士妻、大夫之妾,谓时自有子者。定本直云“射四方”无“天地”案《礼》云“桑弧蓬矢六”今无“天地”误也。贾逵云:“桑者,木中之众,蓬者,草中之乱,取其长大统众而治乱。” 公与文姜、宗妇命之。“世子生三月,君夫人浴沐于外寝,立于阼阶,西乡。世妇抱子升自西阶,君命之,乃降”盖同宗之妇。○阼,才故反。 [疏]注“世子”至“之妇” ○正义曰:“乃降”以上,皆《內则》文也。郑玄云:“子升自西阶,则人君见世子于路寝也。见妾子就侧室,凡子生皆就侧室。”以其生于侧室,见于路寝,故从外而升阶也。襄二年葬齐姜,传曰:“齐侯使诸姜宗妇来送葬。”诸姜是同姓之女,知宗妇是同宗之妇也。公与夫人共命之,故使宗妇侍夫人。 公问名于申繻。对曰:“名有五,有信,有义,有象,有假,有类。申繻,鲁大夫。○繻音须。以名生为信,若唐叔虞,鲁公子友。以德命为义,若文王名昌,武王名发。 [疏]注“若文”至“名发” ○正义曰:《周本纪》称:大王见季历“生昌,有圣瑞”乃言曰:“我世当有兴者,其在昌乎!”则是大王见其有瑞,度其当兴,故名之曰昌,欲令昌盛周也。其度德命发,则无以言之。服虔云谓若大王度德命文王曰昌,文王命武王曰发,似其有旧说也。旧说为以文王见武王之生,为以必发兵诛暴,故名曰发。 以类命为象,若孔子首象尼丘。 [疏]注“若孔”至“尼丘” ○正义曰:《孔子世家》云:叔梁纥与颜氏祷于尼丘,得孔子。孔子生而首上污顶,故因名曰丘,字仲尼,是其象尼丘也。 取于物为假,若伯鱼生,人有馈之鱼,因名之曰鲤。○鲤音里。 [疏]注“若伯”至“曰鲤” ○正义曰:《家语·本姓篇》云:孔子年十九娶于宋并官氏,一岁而生伯鱼。伯鱼生,鲁昭公以鲤鱼赐孔子,孔子荣君之赐,因名子曰鲤,字伯鱼。此注不言昭公赐而云人有馈之者,如《家语》,则伯鱼之生,当昭公九年。昭公庸君,孔子尚少,未必能尊重圣人,礼其生子。取其意而遗其人,疑其非昭公故。 取于⽗为类。若子同生,有与⽗同者。不以国,国君之子,不自以本国为名也。 [疏]注“国君”至“名也” ○正义曰:下云“以国则废名”以国不可易,须废名不讳。若以他国为名,则不须自废名也。且舂秋之世,晋侯周、卫侯郑、陈侯吴、卫侯晋之徒,皆以他国为名。以此知不以国者,谓国君之子不得自以本国为名。不以山川者,亦谓国內之山川。下云“以山川则废主”谓废主谓废国內之所主祭也。若他国山川则非其主,不须废也。此虽因公之问而对以此法,《曲礼》亦云:“名子者,不以国,不以⽇月,不以隐疾,不以山川。”则诸言不以者,臣民亦不得以也。此注以其言国,故特云国君子耳,实其虽非国君之子亦不得以国为名。其言废名、废礼之徒,唯谓国君之子,若使臣民之名,家国不为之废也。然则臣民之名,亦不以山川。而孔子鲁人,尼丘,鲁山,得以丘为名者,盖以其有象,故特以类命。常非例也。 不以官,不以山川,不以隐疾,隐,痛;疾,患。辟不祥也。 [疏]注“隐痛”至“祥也”正义曰:郑玄云:“隐疾,⾐中之疾也。”谓若黑臋、黑肱矣。疾在外者,虽不得言,尚可指摘。此则无时可辟,俗语云:“隐疾难为医。”案《周语》单襄公曰:“吾闻成公之生也,其⺟梦神规其臋以黑,曰‘使有晋国’,故命之曰‘黑臋’。”此与叔虞、季友复何以异?而云不得名也?且黑臋、黑肱本非疾病,以证隐疾,非其类也。《诗》称“如有隐忧”是隐为痛也。以痛疾为名,则不祥之甚,故为以辟不祥。 不以畜牲,畜牲,六畜。 [疏]注“畜牲,六畜” ○正义曰:《尔雅·释畜》于马、牛、羊、豕、狗、鸡之下,题曰六畜。故郑众、服虔皆以六畜为马、牛、羊、豕、⽝、鸡。《周礼》“牧人掌牧六牲”郑玄亦以马、牛等六者为之。然则畜牲一物,养之则为畜,共用则为牲,故并以六畜解六牲。 不以器币。币,⽟帛。 [疏]注“币,⽟帛” ○正义曰:《周礼·小行人》:“合六币,圭以马,璋以⽪,璧以帛,琮以锦,琥以绣,璜以黼。”然则“币,⽟帛”者,谓此圭、璋、璧、琮、帛、锦、绣、黼之属也。以币以币为⽟帛,则器者非徒⽟器。服虔为以俎⾖、罍彝、牺象之属,皆不可为以名也。 周人以讳事神,名,终将讳之。君⽗之名,固非臣子所斥然;礼既卒哭,以木铎徇曰:“舍故而讳新”谓舍亲尽之祖而讳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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