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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六僖二十五年尽二十八年 (第6/13页)
“可矣乎?”子犯曰:“民未知礼,未生其共。”是于乎大蒐以示之礼,蒐,顺少长,明贵贱。○长,丁丈反。作执秩以正其官。执秩,主爵秩之官。○秩,直乙反。民听不惑,而后用之。出穀戍,释宋围,楚子使申叔去穀,子⽟去宋。一战而霸,文之教也。谓明年战城濮。 [疏]“文之教也” ○正义曰:《论语》云“上好礼则民莫敢不敬,上好义则民莫敢不服,上好信则民莫敢用不情”今晋侯以义、信、礼教民,然后用之,是文德之教也。明年传君子“谓晋是于役也,能以德攻”注云:“以文德教民而后用之。”谓此役也。 【经】二十有八年,舂,晋侯侵曹。晋侯伐卫。(再举晋侯者,曹、卫两来告。) 公子买戍卫,不卒戍,刺之。公子买,鲁大夫子丛也。內杀大夫皆书。刺,言用《周礼》三刺之法,示不枉滥也。公实畏晋,杀子丛而诬丛以废戍之罪。恐不为远近所信,故显书其罪。○刺,七赐反,杀也。丛,似东反。枉,纡往反。 [疏]注“公子”至“其罪” ○正义曰:经言“买”传言“丛”盖名买,字丛,或字相似而一谬也。《周礼》:“司刺掌三刺之法,以赞司寇听狱讼。一刺曰讯群臣,再刺曰讯群吏,三刺曰讯万民。”郑玄云:“刺,杀也。讯而有罪则杀之。”讯,言也,內杀大夫。此及成十六年“刺公子偃”皆书刺者,若云用彼三刺之法,言问臣、吏、万民,皆言合杀,乃始杀之,以示不枉滥也。此三刺之法,位在外朝,库门之外,皋门之內,故“小司寇掌外朝之政,三公及州长百姓北面,群臣西面,群吏东面”于此讯之也。鲁史独设此名,以所异于外也。《公羊》为以“內讳杀大夫谓之刺”为以诸侯不得专杀,故讳言刺之,其意小异于此。公实畏晋,杀子丛以说晋,言戍卫者丛之所为,又归罪于丛,言不终戍事,故杀之,恐不为远近所信,故显书子丛之罪也。然鲁杀子丛,本有两意:谓楚云不卒戍;谓晋云丛欲戍卫。今经之所书书,谓楚之辞,不书谓晋之辞者,以鲁先与楚同好,恐楚疑之,故显书不卒戍之罪以告属楚。诸侯心实畏晋,未敢宣露,故经不书告晋之辞。苏云:公子买不卒戍者,告晋、楚之辞也,谓晋云公子买比来戍卫,今不使终其戍事,是以杀之;谓楚云比令公子买楚戍卫,其买不终戍事,是以杀之。 楚人救卫。 三月,丙午,晋侯⼊曹,执曹伯,畀宋人。畀,与也。执诸侯当以归京师,晋欲怒楚使战,故以与宋,所谓“谲而不正”○畀,必利反,注同。谲,古⽳反。 [疏]注“畀,与也” ○正义曰:刘炫云:“《公羊传》曰:‘畀者何?与也。其言以宋人何?与使听之。’何休云:‘宋称人者,明听讼必师断与,其师众共之。’《穀梁传》曰:‘畀,与也。其曰人,何也?不与晋侯畀宋公也。’注云:“畀,上与下之辞,故不以侯畀公。’案传‘执曹伯,分曹、卫之田以畀宋人’则田亦称人,非为断狱,故云人也。若不使晋侯与宋公,自可改其畀名,何以名之为畀,而使义不得与也?若与宋人,岂宋国卑贱之人,得独受曹伯而治之乎?二传之言,皆不得合《左氏》,当以人为众辞,举国而称之耳。” 夏,四月己巳,晋侯、齐师、宋师、秦师及楚人战于城濮,楚师败绩。宋公、齐国归⽗、秦小人慭既次城濮,以师属晋,不与战也。子⽟及陈、蔡之师不书,楚人聇败,告文略也。大崩曰败绩。○濮音卜。慭,鱼觐反。下与音预。 [疏]注“宋公”至“败绩” ○正义曰:于例,将卑师众称师,此齐、宋、秦皆又称师,则将非尊者。传云:“宋公、齐国归⽗、秦小子慭次于城濮。”及其交战,唯言晋师陈于莘,此说晋之将帅与楚相敌,都不言齐、宋公卿,知其既次城濮,以师属晋,不与战也。沈氏云:定四年“战于柏举”传称“蔡侯、吴子、唐侯伐楚”杜云:“唐侯不书,兵属于吴、蔡。”今宋、齐、秦属晋,而书之者,彼柏举之战,唐师共属吴、蔡,与之同陈,故不书。此齐、宋师等虽属晋,犹异陈,故得书之。传称“子⽟及陈、蔡之师皆在于陈”而不书者,楚人聇败,告辞略,故史不得书之。刘炫《规过》为以晋人告略。今知不然者,但于此战时,鲁犹属楚,凡祸福相告,必同好之国,故知楚人来告也。楚人来告,不言陈、蔡者,聇其诸国皆在不能敌晋,故略言楚人而已。若其晋告,则应矜其胜事,以少败多,何肯略其陈、蔡而不告也?刘为以晋人来告,而规杜氏,非也。 楚杀其大夫得臣。子⽟违其君命以取败,称名以杀,罪之。 卫侯出奔楚。 五月癸丑,公会晋侯、齐侯、宋公、蔡侯、郑伯、卫子、莒子,盟于践土。践土,郑地。王子虎临盟,不同歃,故不书。卫侯出奔,其弟叔武摄位受盟,非王命所加,从未成君之礼,故称子而序郑伯之下。经书癸丑,月十八⽇也。传书癸亥,月二十八⽇。经、传必有误。○贱,以浅反。土如字,或一音杜。歃,所治反,本又作喢。 [疏]注“践土”至“有误” ○正义曰:传称“王子虎盟诸侯于王庭”而不书子虎,知子虎临盟不与歃。定四年传称践土之盟“其载书云:‘王若曰:晋重、鲁申、卫武、蔡甲午、郑捷、齐潘、宋王臣、莒期。’”其次与会不同者,会之班次以国大小为序,及其盟也,王臣临之,异姓为后,故载书之次与会异也。定四年召陵之会,传称“祝佗言于苌弘曰:‘践土之盟,卫成公不在。夷叔,其⺟弟也,犹先蔡。’苌弘说,告刘子,乃长卫侯于盟。”如彼传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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