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卷四十五昭九年尽十二年 (第3/16页)
四裔,则三苗在其中可知也。若直说鲧,当言居梼杌于羽山,不须言四裔也。 故允姓之奷,居于瓜州。允姓,阴戎之祖,与三苗俱放三危者。瓜州,今敦煌。○奷,古颜反。瓜,古华反。敦,都门反。煌音皇。 [疏]注“允姓”至“敦煌”正义曰:此言主责阴戎。知允姓,阴戎之祖也。言“允姓之奷”者,谓其奷琊之人,恶言之也。《尚书》云:“窜三苗于三危。”此言允姓居于瓜州,时同而人别,知与三苗俱放于三危也。 伯⽗惠公归自秦,而诱以来,僖十十五年,晋惠公自秦归。二十二年“秦晋迁陆浑之戎于伊川”使逼我诸姬,⼊我郊甸,则戎焉取之。邑外为郊,郊外为甸。言戎取周郊甸之地。○逼,彼力反。甸,徒遍反。焉,于虔反,又如字。 [疏]“则戎焉取之” ○正义曰:焉犹何也。若不由晋,则戎何得取周之地也? ○注“邑外”至“之地” ○正义曰:《释地》云:“邑外谓之郊。”《周礼·载师》“掌任土之法”具叙王畿之內,远近之次,自国中以外,有近郊、远郊、次甸、次稍、次县、次都,是郊外为甸也。陆浑之戎居伊洛之间,是取周郊甸之地。 戎有国中,谁之咎也?咎在晋。○咎,其九反。后稷封殖天下,今戎制之,不亦难乎?后稷修封疆,殖五穀,今戎得之,唯以畜牧。○殖,时力反。疆,居良反。畜,许又反,一音许六反。牧音目,又音茂。伯⽗图之。我在伯⽗,犹⾐服之有冠冕,木⽔之有本原,民人之有谋主也。民,人。谋主,宗族之师长。 [疏]“我在”至“主也” ○正义曰:“言我周存在于伯⽗有益,如⾐服云云。 伯⽗若裂冠毁冕,拔本塞原,专弃谋主,虽戎狄,其何有余一人?”伯⽗犹然,则虽戎狄,无所可责。晋率阴戎伐周邑,故云然。 [疏]“虽戎”至“一人” ○正义曰:言伯⽗我亲犹自如此,则虽戎狄,其何有思义于我一人?既无恩亲,侵我亦无可责。 叔向谓宣子曰:“文之伯也,岂能改物?言文公虽霸,未能改正朔,易服⾊。○伯如字,又音霸。翼戴天子,而加之以共。翼,佐也。自文以来,世有衰德,而暴灭宗周,宗周,天子。以宣示其侈,诸侯之贰,不亦宜乎?且王辞直,子其图之!”宣子说。王有姻丧,外亲之丧。○说音悦。 [疏]“王有姻丧” ○正义曰:隐元年传云:“士逾月,外姻至。”姻是外亲,故杜云“外亲之丧”也。服虔云:妇之⽗曰姻。王之后丧⽗,于王亦有服义,故往吊。案妻⽗为姻,虽有此称,王之纳后,必取诸侯之女。后之⽗⺟,不得⾝在京师。往吊可耳,何以得致襚也?以致襚言之,知是外亲之丧耳。不知外亲丧是谁死。 使赵成如周吊,且致阎田与襚,襚,送死⾐。○襚音遂,赠死⾐服。反颍俘。王亦使宾滑执甘大夫襄以说于晋。晋人礼而归之。宾滑,周大夫。○俘,方夫反。滑,乎八反,又于八反。说如字,又音悦。 夏,四月,陈灾。郑裨灶曰:“五年,陈将复封。封五十二年而遂亡。”子产问其故。对曰:“陈,⽔属也。陈,颛顼之后,故为⽔属。○复,扶又反,下注复封皆同。 [疏]“陈,⽔属” ○正义曰:陈,颛顼之后。颛顼以⽔德王天下,故为⽔属也。陈是舜后,舜为土德,不近言土属,而远系颛顼为⽔属者,盖裨灶知陈将欲复兴,须取⽔为占验,假此为以言耳,未必帝王子孙,永与所承同德。楚之先世,尝为火官,即以火为楚象。岂复五行之官,后世皆依其行乎?此皆贤哲有以知之,非吾徒所测。 火,⽔妃也,火畏⽔,故为之妃。○妃,方非反,一音配,注同。 [疏]注“火畏”至“之妃” ○正义曰:阴阳之书,有五行妃合之说:甲乙,木也。丙丁,火也。戊已,土也。庚辛,金也。壬癸,⽔也。木克土,土克⽔,⽔克火,火克金,金克木。木畏金,以乙为庚妃也。金畏火,以辛为丙妃也。火畏⽔,以丁为壬妃也。⽔畏土,以癸为戊妃也。土畏木,以已为甲妃也。杜用此说,故云“火畏⽔,故为之妃”也。服虔云:“火,离也。⽔,坎也。《易·卦》:《离》为中女,《坎》为中男,故火为⽔妃。” 而楚所相也。相,治也。楚之先祝融,为⾼辛氏火正,主治火事。○相,息亮反,注同。 [疏]注“相治”至“火事”正义曰:相训助也。主火而助君为治,故为以治也。二十九年传曰:“火正口祝融。”颛顼氏有子曰犁,为祝融。《楚世家》云:⾼阳生称,称生卷章,卷章生犁。犁为⾼辛氏火正,甚有功,能光融天下,帝喾命曰祝融。共工作乱,帝使黎诛之而不尽,帝诛黎,而以其弟吴回为后,复居火正,为祝融。回生陆终,陆终生子六人,六曰季连,楚其后也。是楚之先为火正,治火事。 今火出而火陈,火,心星也。火出,于周为五月,而以四月出者,以《长历》推,前年误置闰。 [疏]注“火心”至“置闰” ○正义曰:襄九年传曰:“心为大火”十七年传曰:“火出”“于周为五月”今经书“四月,陈灾”传言“火出而火陈”火得以四月出者,《长历》云:闰当在此年五月,后而在前年,故火以四月出也。《长历》为以前年闰八月,则此年四月五⽇得中气,二十⽇得五月节,故四月得火见。 逐楚而建陈也。⽔得妃而兴,陈兴则楚衰,故曰逐楚而建陈。 [疏]注“⽔得”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