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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十三昭五年尽六年 (第2/10页)
卿佐,国之桢榦,君之股肱,必过于朝,重之也。”案:《檀弓》云:“君为大夫,将葬,吊于宮;及出,命引之,三步则止。如是三,君退。”是君当就家视之,无造君朝之礼。且杜怈不欲从西门所竞道路耳,假令自朝而去,犹得更从西门,不须言“自朝”也。故杜以“自朝”为“从生存朝觐之正路”盖以西门幽辟,故欲从正路而出南门。 吾子为国政,未改礼而又迁之,迁,易也。群臣惧死,不敢自也。”自,从也。既葬而行。善杜怈能辟祸。仲至自齐,闻丧而来。季孙欲立之。南遗曰:“叔孙氏厚则季氏薄。彼实家乱,子勿与知,不亦可乎?”南遗使国人助竖牛,以攻诸大库之庭。攻仲壬也。鲁城內有大庭氏之虚,于其上作库。○与音预。虚,起居反。 [疏]“大库之庭” ○正义曰:十八年传“梓慎登大庭氏之库”是鲁城內有大庭氏之虚。于其上作库,谓之大庭氏之库。此言“大库”明是彼也。此言“之庭”庭是堂前地名,仲壬在此库之庭前,竖牛就攻之。此庭非大庭也。 司宮射之,中目而死。竖牛取东鄙三十邑,以与南遗。取叔孙氏邑。○射,食亦反。中,丁仲反。昭子即位,朝其家众,曰:“竖牛祸叔孙氏,使乱大从,使从于乱。○“使乱大从”如字。服云:“使乱大和顺之道也。” [疏]“使乱大从” ○正义曰:杜云“使从于乱”服虔云“使乱大和顺之道” 杀適立庶,又披其邑,将以赦罪,披,析也。谓以邑与南遗。昭子不知竖牛饿杀其⽗,故但言其见罪。○適,丁历反,本又作“嫡”披,普⽪反。析,星历反。见,贤遍反。 [疏]注“披析”至“见罪” ○正义曰:昭子若知竖牛饿杀其⽗,则当显加诛戮,不应宜以杀適立庶为大罪也。若昭子知雠不杀,则昭子有大罪矣,仲尼不宜善其不以立已为功劳也。是昭子不知竖牛饿杀其⽗,但言见罪,仲尼又据其见言而善之。 罪莫大焉。必速杀之。”竖牛惧,奔齐。孟、仲之子杀诸塞关之外,齐、鲁界上关。○塞,悉代反。投其首于宁风之棘上。宁风,齐地。仲尼曰:“叔孙昭子之不劳,不可能也。不以立巳为功劳,据其所言善之。时鲁人不以饿死语昭子。○语,鱼据反。周任有言曰:‘为政者不赏私劳,不罚私怨。’《诗》云:‘有觉德行,四国顺之。’”《诗·大雅》。觉,直也。言德行直则四方顺从之。○任音壬。行,下孟反,注同。初,穆子之生也,庄叔以《周易》筮之,庄叔,穆子⽗得臣也。遇《明夷》《离》下《坤》上,《明夷》。○坤,若门反。之《谦》《艮》下《坤》上,《谦》。《明夷》初九变为《谦》。○艮,古根反。 [疏]“遇明夷之谦” ○正义曰:《离》下《坤》上为《明夷》。《离》为⽇,《坤》为地。《彖》曰:“明⼊地中。《明夷》。”夷者,伤也。⽇在地中,光不外发,则为明伤也。《艮》下《坤》上为《谦》。《艮》为山。《彖》曰:“地中有山,谦。”以⾼下下,谦虚之义。 以示卜楚丘。楚丘,卜人姓名。曰:“是将行,行,出奔。而归为子祀,奉祭祀。以谗人⼊,其名曰牛,卒以馁死。《明夷》⽇也。《离》为⽇。夷,伤也。⽇明伤。○馁,奴罪反,饿也。⽇之数十,甲至癸。故有十时,亦当十位。自王巳下,其二为公,其三为卿。⽇中当王,食时当公,平旦为卿,鸡鸣为士,夜半为皂,人定为舆,⻩昏为隶,⽇⼊为僚,晡时为仆,⽇昳为台,隅中⽇出,阙不在第,尊王公,旷其位。○皂,才早反。舆音馀。僚,力彫反。晡,布吴反。昳,田结反。隅,遇俱反。 [疏]“楚丘”至“馁死”正义曰:此先略言卦意有此四事也。“是”者,是此子也。将出奔,而归为国卿,奉子叔孙之祭祀也。并以谗人⼊,而其名曰牛。然此子终以饿死也。牛在国生,云以⼊者,去时未有,来而有之,以谗人⼊其家,非从外国⼊。既已略论此意,乃复具释爻辞云:“明夷于飞,垂其翼;君子于行,三⽇不食。有攸往,主人有言。”此三辞之间,无为祀之意。但卦名《明夷》,故先推卦名,求为祀之义也。先行后归,始得为祀。然后推演爻辞,得其行去之象,又论不食谗言之事。爻辞之內,亦无名牛,故别于《离》卦以求牛名。推演爻之三辞既讫,乃复更推卦体,以终为祀之言,故曰“其为子后”以总结前言也。 ○注“⽇中”至“其位” ○正义曰:七年传曰:“王有十⽇,人有十等。”彼即历言从王至台十等之目。此传既云“十时”、“十位”位以王、公、卿为三,⽇以中、食旦为三。“⽇上其中”知从中而右旋配之也。晡,谓食也。晡时谓⽇西食时也。⽇昳,谓蹉跌而下也。隅,谓东南隅也。过隅未中,故为隅中也。若据时之先后,则从旦至食,乃至于中,宜以左旋为次。今传以配十位,从中而右旋者,以人之道,⾼以下为基,贵以贱为本,欲从贱而渐至于贵也。若从中左旋,则位乃渐退,非进长之义,故右旋也。 ⽇上其中,⽇中盛明,故以当王。食⽇为二,公位。旦⽇为三。卿位。《明夷》之《谦》,明而未融,其当旦乎!融,朗也。《离》在《坤》下,⽇在地中之象。又变为《谦》,谦道卑退,故曰“明而未融”⽇明未融,故曰“其当旦乎” [疏]注“融朗”至“旦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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